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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深藏居民區閑置20余年  重新啟用引爭議

人民網記者 張子劍
2024年03月28日07:56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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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小區裡一棟閑置了20余年的“辦公樓”要重新啟用,生活在福州市鼓樓區江厝路10號小區的64戶、300多位居民很煩惱。

該小區業主楊女士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從2023年年底開始,為啟用小區內的“辦公樓”,福州招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州招商集團”)旗下全資控股子公司福州招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州招商投資公司”)的工作人員多次帶保安進入小區,與居民發生爭執。

對此,人民網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閑置20余年的辦公樓。人民網記者 張子劍攝

閑置20余年的辦公樓。人民網記者 張子劍攝

業主:企業進入小區啟用辦公樓引發質疑

2024年2月26日上午9時許,在江厝路10號小區內,記者在現場看到,數十位保安擋在住宅樓鐵制圍欄周圍,幾位工人正用電焊拆改圍欄。

該小區業主楊女士告訴記者,2023年11月,福州招商投資公司工作人員也曾兩次帶著保安進入小區,與業主發生爭執。“其間,小區使用了20多年的大門和路牌被他們拆除。”楊女士說。

據了解,該地塊是1994年福州某市直機關向市政府申請的劃撥地,用於建設培訓中心。培訓中心內兩棟樓房平行而建,北側為辦公樓,南側為住宅樓。1998年完工后,住宅樓被用於該市直機關的職工福利分房,房改后多數業主已經辦理了土地証和房產証,辦公樓則一直閑置至今。

記者在現場看到,兩棟樓間距約9米,辦公樓處於毛坯狀態,部分外牆玻璃已經破損,周邊雜草叢生。位於西南側的大門是小區唯一出入口,寬度不足5米。

業主們認為,辦公樓地塊性質為“行政辦公”,不能用於商業辦公。而且辦公樓被住宅區環繞,應該尊重現狀,充分考慮群眾權益。啟用辦公樓不僅增加進出人次,還會帶來停車、消防等一系列問題,同時樓間距不足以保護隱私,日常生活勢必受到干擾。

針對業主的疑問,福州招商集團和福州招商投資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辦理告知單》,該辦公樓無償劃撥給該集團,其進場施工重新啟用辦公樓,是“盤活國有資產”。爭執起因是“業主阻撓施工”,所以才聘請保安“守住那個地方”。

上述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辦公樓的土地証、房產証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証。但土地証、房產証顯示,該辦公樓的業主仍是福州某市直機關。

記者聯系該市直機關求証是否授權施工問題,但未獲答復。

對辦公樓的用途,福州招商集團和福州招商投資公司的工作人員稱是“商務辦公”。“我們沒有改變土地性質。”工作人員認為,該地塊的性質是“辦公”,但不屬於“行政辦公”。

公開信息顯示,2023年1月,該辦公樓由福州海元貿易有限公司承租。3月,一家名為“福州海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企業注冊在該辦公樓1∼7層,經營范圍為酒店管理、會展及展覽服務等。

律師:涉嫌改變辦公樓的土地性質和用途

一份由業主向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信息公開的該小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顯示,該地塊的土地性質為“保留行政辦公用地”。

行政辦公用地是否可以用作商業辦公?就職於某地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一位專業規劃人員表示,行政辦公用地和辦公用地二者完全不同,行政辦公用地隻能作為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機構及其相關設施用地,辦公用地才可作為商業性辦公場所。

辦公樓處於毛坯狀態,部分外牆玻璃已經破損。人民網記者 張子劍攝於2023年12月

辦公樓處於毛坯狀態,部分外牆玻璃已經破損。人民網記者 張子劍攝於2023年12月

專攻行政法領域的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李月律師認為,一方面,行政辦公用地屬於劃撥地,被無償劃給國企涉嫌改變土地性質,國企又將其辦公樓轉租作為商業辦公,涉嫌改變土地用途,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走招拍挂程序或者補交土地出讓金。另一方面,該土地的權利人不是福州招商集團,也不是福州招商投資公司,二者無權對外出租、收取租金,因此,福州招商投資公司將辦公樓對外出租的行為涉嫌違反《企業國有資產法》,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損失。

福建攻略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史振杰律師認同上述觀點。他表示,“告知單”不能替代法律程序,“不能拿批文當權屬証書,這是導致國家土地出讓金流失的行為。”

專家:處置閑置辦公樓應當堅持依法辦事

上世紀九十年代,該小區建成時,周邊都是農田、池塘。二十多年過去了,這裡已經成為生活區,四周全是住宅。現狀如此,閑置的辦公樓應當如何處置?

福建省內某高校城鄉規劃專業專家表示,從早期的規劃來看,住宅樓的用途是作為培訓中心(辦公樓)的宿舍,兩棟樓的建筑間距應該是符合當時的要求的。但在實際使用中,宿舍已經成為住宅樓,如果現在要啟用辦公樓,顯然不滿足“辦公樓退讓住宅樓”的距離,住宅樓居民的私密性無法保証。“這是當年建筑功能的非正規利用帶來的問題。”該專家如是說。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紀檢監察學院副教授丁兆增認為,從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角度來看,應實地調研、傾聽群眾意見,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前。

福建省某高校行政管理領域專家表示,小到一棟閑置樓宇的盤活,大到一座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都應堅持依法辦事,建設法治社會,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該辦公樓能否依法處置?人民網將持續關注后續進展。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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