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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案结”“化心结”  厦门同安法院“一到二看三协商”巧解“家门口”纠纷

2024年04月10日09:21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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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4月10日电 在一个微信协调群,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当事各方,不约而同地给法庭及法官点赞……这一幕,近日发生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简称同安法院)大同法庭。

“成功达成各方认可的调解方案,就地化解矛盾,既解案结又化心结。”工作人员说。这起纠纷案源于一件伤残事件:劳务人员孙某受雇在装修一所房子时,因不慎坠落导致伤残,还因此造成了70万余元的损失,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孙某将房主李先生、装修公司和雇主赵某一并诉至同安法院。

庭审中,对案涉工程承包情况、孙某为何发生坠落等关键事实,当事各方争论不休……法庭查明案涉房子的装修工程、涉伤工程等承包情况后,承办法官又组织原被告当事人在案涉房子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基本还原了事实。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指出,孙某工作时不够谨慎,自身有一定过错,需承担部分责任,但平台没有护栏且无其他防坠落措施造成安全隐患,房主及工程管理人都需负一定责任……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调沟通,并在审判团队的耐心释法下,原被告各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顺利达成了和解协议,房主、装修公司、雇主各方确认了各自的赔偿比例。

其实,这起“家门口”纠纷得以巧妙化解,是同安法院大同法庭“一到二看三协商”调解工作法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同安法院致力运用议理堂“情理法诉”工作法,积极化解“家门口”纠纷,而大同法庭结合本地习俗,总结出“一到二看三协商”的调解工作法,仅2023年,该法庭共审结人损案件152件,调撤85件,调撤率达55.92%。

工作人员介绍,“一到二看三协商”指,到案涉现场了解周围环境,排除主观臆断误差,还原事实;认真查看与案件事实相关的细节,与当事人确认案情经过,结合现场环境推断当事人的陈述是否合理,从而厘清责任;根据各方当事人的态度,结合法理情耐心释法、力促协商调解,必要时列举生效判例,明确各方责任及裁判尺度,释明调解结案的优势好处,争取减少当事人上诉及执行诉累,尽快实现案结事了。

“‘一到二看三协商’巧解‘家门口’纠纷。”同安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让市民群众进一扇门就能解决问题,是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应有之义。该院将支持、鼓励更多基层法庭借鉴这一经验和工作法,不断探索独具特色的有效解纷工作法,持续把服务重心和资源力量下沉,主动走到市民群众身边去,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以矛盾纠纷更优解,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的提升。(余乃鎏 洪晓君)

(责编:陈楚楚、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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