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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理一案”实现“治理一片”  福州市检察机关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2024年03月17日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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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不仅对公民个人隐私造成侵害,也助长了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2023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40件86人,有力打击此类犯罪。

“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治罪与治理并重,打好‘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组合拳,构建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保护紧密结合办案模式,实现全流程、全链条保护,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

日前,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结的一起案件,正是在办案中“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典型案例。

多问一句 拓宽案源渠道

2021年1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邵某某在连江县凤城镇某小区成立“工作室”,向通信运营商行业内部工作人员购买手机号和验证码,通过注册网络上的某些网络购物平台APP新用户赚取返利,并先后雇佣被告人邱某某、林某某等人到该“工作室”负责操作。经专项审计认定:被告人邵某某成立“工作室”期间共计购买手机号码15000多条。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他们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对涉案公民个人信息的来源产生了疑问。“这么多‘精准’的个人信息究竟从何而来,是否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连江县检察院牵头召开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专项工作座谈会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专项工作座谈会。

为深挖个人信息泄露源头,检察官仔细讯问了邵某某、邱某某、林某某,同时串并分析该院承办的另一起房地产中介行业侵犯公民信息案,通过走访小区业主和手机用户进行深入调查。

通过核实,检察官发现两起案件中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均为通信运营商、房地产公司等行业内部工作人员,“行业内鬼”非法收集、使用、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不容忽视。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移送“行业内部工作人员非法收集、使用、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线索,并发出《继续侦查建议书》,促成公安机关深挖房地产行业出售“楼书”、通信运营商内部人员买卖收集手机号等“行业内鬼”违规收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

多想一层 提升办案质效

经承办检察官多次说理、教育,邵某某、邱某某、林某某三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并未就此结束。“我们办案组当时想的是,不能简单结案了结,能不能为老百姓多挽回些经济损失?为公益事业多做些贡献?”为了追赃挽损,检察官在办案前期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借助司法审计夯实证据,精准认定邵某某、邱某某、林某某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人认罪认罚前提下,检察官多次与邵某某、邱某某、林某某本人及家属、辩护人、值班律师进行沟通,促成三人主动、自愿全部退出违法犯罪所得。

随后,办案组同步延伸公益诉讼双重履职成效。启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双线同步办案机制,在对邵某某、林某某、邱某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除判决三人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判令三人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现了惩治犯罪和保护公益双重效果。

多做一些 聚焦行业治理

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个案办理。检察官随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连江县住建局、连江县工信局制发检察建议,牵头召开“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专项工作座谈会,促成多部门开展“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专项治理。

职能部门开展多轮专项执法检查,走访、约谈房产中介、通信运营商70余家,签订《个人信息保护承诺书》70余份方式,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行业内公民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

“通过普法,让社会了解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后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预防、教育作用,检察机关搭建“新媒体+释法说理”模式,依托“两微一段”新媒体矩阵,结合该案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作案特点、方式,获多家主流媒体刊登转载。

检察官不断通过各类宣传平台,提升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通过典型案例释法,引导公众远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尤其是深入走访通讯、金融、教育、房地产等掌握公民个人信息重点行业,督促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建章立制,强化保密管理,推动实行信息泄露可溯源追查机制,从源头堵塞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漏洞。(文/图 庄然 罗金光 甘圆方 陈瑶)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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