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廈門9月17日電(陳博、林盈)為確保第十二屆海峽論壇安全順利舉行,近日,廈門市發布了加強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管理的通告。通告的實施期限為2020年9月20日0時至24時。
據悉,該通告適用於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等有人駕駛航空器﹔無人機、航空模型等無人駕駛航空器﹔熱氣球、飛艇、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孔明燈、大型風箏等空飄物的臨時性管理。
通告指出,未經依法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廈門市思明區、湖裡區行政區域內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飄物。因應急救援、氣象探測、人工影響天氣以及第十二屆海峽論壇宣傳等活動,確需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飄物的,應按照規定及時報請民航廈門安全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審批﹔公安機關會同民航、氣象、體育等部門依法落實相關安全管理監督責任,可要求相關單位、人員對其管理、使用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予以臨時封存﹔必要時,可依法採取臨時封存措施,對有關起降點和升放點予以臨時關閉﹔對違反通用航空器飛行管制等違法行為,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