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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近日,市政府出台《關於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2017年底前,市政府工作部門必須全面建立和實施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符合本單位工作需要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模式,實現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 政府法律顧問,堅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風險為主、事后法律補救為輔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積極主動開展工作,主要負責或者參與辦理下列法律事務:對本級政府和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進行法律論証或進行法律風險評估、提供法律意見;對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府重要規范性文件草案進行合法性審查、研究論証和評估;參與重大經濟項目、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的談判,以及有關合同(協議)的草擬、審查;參與國企改制、國企破產清算等重大經濟活動;參與疑難的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和行政征收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論証;對重大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處置進行法律論証;對重大、疑難的行政復議、行政裁決、行政調解、行政賠償、信訪等案件進行研究和處理,參與本級政府、部門的訴訟、行政復議、仲裁、調解、執行等法律事務;協助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業務培訓;向單位提供有關法律信息,就單位行政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法律意見;辦理政府、部門交辦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2017-06-0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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