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活動說明

2018年,福建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高起點推進工作,高質效執法辦案,高品質服務人民,高站位深化改革,高標准規范管理,高素質建設隊伍,在審判執行、改革創新、黨建隊建、司法政務事務等各方面改革創新舉措頻出、亮點不斷,以司法新作為新擔當全力保障新時代新福建建設。 為系統回顧、全面展示和總結推廣2018年福建法院改革創新舉措,做到完善提升“一批”、復制推廣“一批”、創新推進“一批”,努力讓一地“盆景”變成八閩“風景”,讓人民群眾更加了解、理解、信任、支持法院工作,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與人民網福建頻道聯合開展“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創新亮點舉措”評選活動。

社會公眾可以於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7日登陸人民網福建頻道參與投票。投票結束后,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網福建頻道將根據投票情況和專家意見評出最終結果並予以公布。歡迎各界人士積極參加、踴躍投票,投票評出您心目中的2018年度福建法院改革創新亮點舉措。

1 40條措施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

福建高院立足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制定出台《關於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針對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提出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護商、自治尊商、善執惠商“五商原則”,明確了暢通市場救濟途徑、保障市場主體權益、維護市場交易秩序、擴大市場對外開放、完善市場信用體系、健全市場退出機制等六個方面40條具體措施,內容涵蓋優化升級訴訟服務、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堅持契約自由原則、發揮多區疊加優勢、決戰破解執行難題、加強破產審判、夯實組織領導基礎等方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為我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今年1-11月,全省法院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40.61萬件。

2 完善自貿區建設司法服務保障舉措

福建高院在2015年《福建法院服務保障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基礎上,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今年又制定出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為進一步深化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提供司法服務保障的實施意見》。《意見》包含三個部分七個方面30條具體措施,要求各地法院緊緊圍繞“專業化、國際化、便利化”和“融入性、創新性”要求,進一步強化涉自貿區司法服務保障各項工作,扎實推進精准服務、便捷服務、品質服務,推動涉自貿區案件訴訟服務“流程再造”和“全網通辦”,切實增強涉自貿區服務保障工作的司法認同。福建自貿區設立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涉自貿區案件6700余件,標的逾51億。

3 “五個保護”全力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

福建高院聚焦重大決策部署、回應民營企業關切,制定出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司法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的十項措施》,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落實依法保護、精准保護、平等保護、全面保護、善意保護“五個保護”,全力服務保障我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要堅持平等原則,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優化訴訟服務,努力為民營企業糾紛解決提供更多便利﹔依法定罪處刑,充分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強化產權保護,加大涉民營企業產權冤錯案件甄別糾正力度﹔規范金融秩序,促進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保護創新創業,健全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審判機制﹔慎用強制措施,依法統籌兼顧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強破產審判,推動完善民營企業救治和退出機制﹔注重法治宣傳,增強民營企業依法經營和依法維權的意識。

4 深化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機制改革

福建高院在調研督導全省法院“分調裁”改革推進情況基礎上,先后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機制改革的意見》和《關於做好人民法院調解、繁簡分流及速裁案件辦理平台相關基礎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將“分調裁”機制改革引向深入。全省法院結合本地實際深化“分調裁”機制改革,設置程序分流員200余名、專職調解員270余名,速裁團隊550余個、速裁法官1000余名,今年以來通過“分調裁”結案案件佔結案總數50%以上,其中一審民商事案件佔比超過60%。全省全部96家法院、193家調解組織、1211名調解人員已經上線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台。

5 全面推進全省法院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

福建高院出台《關於全面推進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緊緊圍繞推動訴訟服務轉型升級,建設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一大目標”,牢牢把握面向人民群眾、面向審判執行“兩個面向”,深入開展精准服務、便捷服務、品質服務“三項服務”,深化落實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四辦要求”,完善訴訟服務大廳、網上訴訟服務平台、自助服務終端、手機移動應用、12368訴訟服務熱線“五位一體”平台,統籌推進服務功能體系、服務供給體系、規范標准體系、人文互動體系、創新推廣體系、評估督查體系“六大體系”建設,構建更加開放、動態、透明、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訴訟服務機制。

6 建立完善審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工作機制

福建高院切實把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細抓實,建立健全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台賬報送、大要案跟蹤指導、審理進度定期清查和犯罪線索移送等長效工作機制。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研究制定証據收集指引、程序銜接等規范性文件,統一執法尺度。建立健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司法建議工作機制,加強與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努力從源頭上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建立三級聯動線索通報制度,下發“套路貸”犯罪線索排查要點,拓寬線索摸排渠道,確保線索摸排精准、長效。結合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繁簡分流、認罪認罰從寬等審判程序、法律制度在涉黑惡案件審理中的探索實踐。

7 加強國家監察與司法審判有機銜接

堅決貫徹落實我省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任務,推進《監察法》有效實施,將“國家監察與司法審判有機銜接問題研究”確定為省法院黨組本年度重大課題,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會同省監委、省檢察院等單位先后出台了《福建省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辦法(試行)》《關於職務犯罪案件管轄問題的若干規定(試行)》等文件,規范“法法銜接”相關問題。省法院聯合省監委起草《職務犯罪案件常見罪名証據指引(試行)》,統一監察調查與移送起訴、司法審判之間的証據規格,明確定案証明標准,確保監察與司法銜接順暢,進一步推進反腐敗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

8 健全知識產權“五位一體”調查認定體系

推行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專業化審判,建立健全技術調查、技術鑒定、技術咨詢、專家陪審、專家証人“五位一體”的技術事實調查認定體系,與福建省知識產權局、福建海關等部門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信息共享等機制,暢通訴訟與仲裁、調解的對接機制,探索案件調解前置程序,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效率。全省法院2018年1-11月審結知識產權案件7128件。審理的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有限公司與維易科精密儀器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安踏(中國)有限公司與東莞布魯克斯思跑奇貿易有限公司、泉州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案等受到廣泛關注、取得良好效果。充分發揮福州知識產權法庭職能作用,受理技術類知產案件610件,依法保護知識產權人合法權益,服務保障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

9 著力推進生態環境審判“四大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生態審判組織運行、生態司法制度、生態司法保護、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等生態司法“四大體系”。堅持夯基壘台,逐步完善生態環境審判機構設置,實行涉生態刑事、民事、行政與非訴執行案件“三加一”歸口管理和部分地區案件集中管轄模式,構建最專業的審判組織運行體系。堅持著眼長效,在全國法院率先出台環境資源司法16項工作機制,覆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工作的重點流程和關鍵節點,構筑最嚴格的生態司法制度體系。堅持履職盡責,積極探索補種復綠、增殖放流等多種修復形式,建立打擊、預防、修復“三位一體”的生態司法機制,形成最嚴密的生態司法保護體系。堅持主動作為,按照“生態+”司法理念,探索生態司法與審計、保險、綠色金融等領域的融合銜接,打造最廣泛的多元共建共治共享體系。2018年1-11月,全省法院共審結生態環境案件3250件,責令繳納生態修復資金283.4萬元,補種、管護林木3234畝,放養魚苗619萬尾。

10 開展“亮劍八閩 百日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

成立執行難攻堅指揮部,開展“全省法院攻堅執行難擂台賽”,啟動全省法院“亮劍八閩”集中執行統一行動,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開展“決勝執行難”全媒體直播活動,集中有力打出了百日決勝“組合拳”。實現了黨委領導親臨指導督戰、院長挂率親征執行攻堅、聯動單位參與聯合懲戒、代表委員參與見証執行、法院領導班子包案落責等“五個全覆蓋”,有效破解查人找物、規避抗拒執行、財產處置效率、執行救助、涉執信訪化解等“五大難題”。省法院與省公安廳建立快速查詢信息共享及網絡執行查控協作工作機制,與省公安廳、省檢察院下發了打擊拒執罪指導意見,與省稅務部門建立執法協作機制,與省人保財險建立“執行+保險”救助新機制,出台規范首封與輪候查封法院之間處置權的意見,推進“詢價+網拍”及以物抵債。

11 建設全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台

在全國率先建成全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台,實現系統對接達到100家,其中65家實現自動查詢、自動比對、自動識別、自動攔截、自動懲戒、自動反饋“六個自動”功能。全省74個市、縣(區)建立了本地區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台,2555家聯動單位參與實施聯合懲戒。平台上線運行以來,累計查詢、比對失信被執行人784.96多萬次,攔截、限制、懲戒失信被執行人11.89萬多次,118.33萬例被限制購買機票,36.18萬例被限制購買動車、高鐵票,限制3247人入住星級酒店,限制高消費48.61萬例,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08.17萬例,其中20多萬名被執行人懾於壓力主動履行了法定義務。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工作獲評福建十大信用典型案例。

12 建設福建法院減刑假釋智能辦案平台

福建法院減刑假釋智能辦案平台與省監獄管理局及下轄各監獄、省檢察院及各市級檢察院相應平台互聯互通,實現減刑假釋案件無紙化辦理,全程留痕,執行、審判、監督無縫對接。刑罰執行機關提請減刑假釋時將案件材料信息輸入系統,相關數據傳送至法院端平台,案件辦理各個環節均在該平台完成,無需向法院移送紙質卷宗。該平台支持立案審查、分案、書面審理、電子卷宗、案件在線評議、文書審簽、文書送達等功能,系統支持自動生成立案信息、預設通用文書模板,以及關鍵流程節點的短信提醒、輔助提示等提醒功能及文書糾錯功能﹔並與科技法庭、數字審委會、庭審公開網、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裁判文書網等相關系統對接。

13 打造道交事故“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平台

省法院、公安廳、司法廳、保監局聯合制定下發《關於在全省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上線道交數據網上一體化處理平台,運用大數據構建人民法院與公安機關、調解組織、保險機構、鑒定機構的相互銜接、協調聯動工作格局,統一業務流程、証據規則和賠償標准,實行電子送達、一鍵理賠,糾紛全程可視化、陽光化,通過理賠計算、調解、鑒定、訴訟、理賠等業務的信息共享和在線處理,實現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全程信息化快速處理與化解,大大提升交通事故處理的質量和效率,有效保護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4 加強全省法院高層次審判專門人才培養

為進一步提升福建法院人才培養工作水平,發揮人才培養對隊伍建設的激勵和促進作用,福建高院組織開展高層次審判專門人才培養機制課題研究,出台《福建省審判業務專家管理辦法(試行)》,規范審判業務專家培養管理,創新建立分級管理架構,推動人才逐級培養﹔建立人才保障和評價機制,突出審判業務專家在審判指導方面的作用發揮考量,建立能上能下的動態調整機制,激發隊伍活力。對標最高法院“全國審判業務專家”評選標准、程序,開展首批全省審判業務專家評選,組織省內外知名法學專家、教授和閩籍全國審判業務專家評比打分,推動福建法院高層次審判專門人才數量、質量實現新提升。相關做法經驗獲最高法院肯定。

15 精准服務省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省法院、寧德法院)

省重點工程上汽寧德基地項目啟動以來,省法院和寧德兩級法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聚焦高位推動,精准施策﹔聚焦糾紛化解,精准保障﹔聚焦機制創新,精准聯動﹔聚焦便捷司法,精准服務。省、市、縣三級法院深入項目開展調研,成立由省法院行政庭、寧德中院、蕉城法院、福安法院等組成的服務保障專班。寧德中院專門出台相關服務保障意見,與有關部門單位成立“上汽寧德基地項目司法行政多元調處中心”,做好釋法說理和疏導調處﹔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專門窗口,開辟案件立審執“快車道”,寧德兩級法院共審結相關案件28件﹔深化府院良性互動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信息互聯互通共享機制,通過發布白皮書、典型案例、發送司法建議等,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選派專人做好項目建設爭議、糾紛的釋明、指引工作,為企業代表作專題講座,及時提供法律意見,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16 創新企業送達信息共享機制(平潭法院)

平潭法院與市場監管部門共同出台《關於建立自貿區企業送達信息共享機制的工作意見》,法院接入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台數據分析系統,按照系統記載的聯系信息送達文書﹔通過工商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送達的,將送達記錄移送給市場監管局,由其將該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訴訟中變更住所、經營場所或重新取得聯系的,市場監管局在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同時告知企業及時與法院聯系。今年5月,該機制被列入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四批改革試點經驗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這是人民法院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成果首次被國務院集中復制推廣。省法院與省工商局聯合下發《關於在全省建立企業送達監管信息共享機制推進聯動監管的意見》,在全省推廣平潭法院經驗做法。

17 創新防控金融風險工作機制(思明法院)

思明法院率先在全省打造金融與互聯網專門法庭,以“集成專審、聯動護航、科技賦能”三項機制創新為驅動,提升審判質效,有效防控金融風險。建立集中管轄新型審理機制,運用系列案件“潮汐”審判管理法,“快E貸”等新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創新審判經驗,被建行總行確定為創新經典事例在全國建行系統推廣﹔率先建立“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嚴厲打擊職業放貸人違法行為﹔引導全市14家金融機構對照61項金融審判要素,規范梳理金融合同格式文本﹔建立以“金融調委會”為核心的訴前糾紛化解工作機制,調解、撤訴化解金融案件1100余件﹔與証監局合作建立証券期貨行業糾紛聯動調處機制﹔邀請金融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與人保財險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推進構建多元解紛新機制﹔自主研發金融案件智審系統,系列案件文書制作效率提升85%。今年1-11月,思明法院審結金融案件7960件,員額法官人均結案429件。

18 善意執行助力優化營商環境(莆田中院)

莆田中院在處置樓盤爛尾系列案件中,強化大局意識,堅持善意執行,積極爭取黨委、人大、政府支持,做到事前協調建議、事中綜合施策、事后結案維穩,形成可復制推廣的“黨委正確領導,政府主動擔當,法院積極作為,各方聯動配合”工作模式。2018年,在處置萬好國際“ECO城”系列執行案件中,靈活採取拍賣舉措,將涉案爛尾樓后續開發與空地開發建設捆綁拍賣,爭取“一攬子”解決問題,一次性有效處置“ECO城”地塊內的465套房產、60畝土地。該系列案件的成功化解,有效帶動其他117件關聯案件的妥善處置,涉案標的達21億元,化解了數十億元金融不良風險﹔通過國有企業全盤買受,支付拖欠工人工資近2億元,900多戶安置戶、購房戶及400多戶以房抵債債權人順利實現交房,並辦理了產權証,維護了社會安定穩定。

19 打造執行案件“三色管理”模式(閩侯法院)

閩侯法院自主研發執行案件“三色管理”系統,將執行案件分為 “綠、紅、黑”三種顏色,“綠色案件”是指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能執結的“執行能”案件,“紅色案件”是指需要強化執行舉措的“執行可能”或者“執行不力”案件,“黑色案件”是指窮盡了一切的執行措施,但客觀不能執結的案件,特別是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不能”案件。並開發了執行案件三色公眾助手APP,當事人可通過APP提交訴求,查詢執行全日志等詳細信息,大大提高了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認同度。截至2018年11月,通過閩侯法院執行案件三色公眾助手APP查詢案件執行情況的人數達2365人次,累計提交訴求、意見建議等986條次,群眾來信來訪同比分別下降26%、31%。“三色管理”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兩次受邀到國家法官學院介紹經驗。

20 完善執行信息化流水線管理模式(石獅法院)

石獅法院構建“分權、分流、分段、分工”和“定員、定時、定崗”的流水線執行流程管理新模式,分權制衡,分流管理,分段集約,分工協作。自主研發運行“信息化執行系統V1.0”,獲得國家版權局著作權登記,實現網絡查控系統自動發起查詢、智能篩選反饋、自動凍結等功能,實現全流程信息化驅動,智能代替人工徹底解決影響執行效率的工作環節,查控效率有效提升達80%以上,文書制作耗時節省80%以上﹔全流程節點信息主動公開,接受監督,確保案件信息全程留痕、全程可視、全程監控,財產處置、案件監管水平有效提升達80%以上,實現從源頭上消除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和亂執行,獲得最高人民法院領導批示肯定。

21 建設“行政爭議調解中心”(泉州法院)

2018 年5 月,泉州市泉港區政府和泉港、豐澤、洛江法院在全省率先聯合成立“行政爭議調解中心”,著力形成社會協同的“共建”格局,構建服務網絡、打造調解平台、配強專業隊伍,形成化解行政爭議的強大合力﹔發揮規范高效的“共治”優勢,探索跨區協作、創新平台載體、規范調解程序,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實現更為普惠的“共享”目標,聚焦信息研判、部門聯動、宣傳引導等機制,有力服務發展大局。該中心探索減少涉訴案件、化解行政爭議途徑,進一步促進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密切干群關系,推進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實現“矛盾糾紛不上交”。中心成立以來,成功調解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矛盾糾紛26件,服務保障泉港石化工業園區安全控制區安征遷等重大項目順利推進,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

22 創新涉台司法“四化”模式(漳州法院)

漳州法院創新涉台司法“機制專業化、服務人性化、創新制度化、保障常態化”漳州模式,贏得各界贊譽。設立全國首個獨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審判庭,組建12個新型涉台審判團隊,推動形成涉台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案件“四合一”司法機制﹔創新110名台胞陪審員、120名台胞調解員、138名台企司法聯絡員“三員聯動”糾紛化解機制,實現涉台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持續達70%,自動履行率達90%以上﹔通過聯合走訪、定期調研、推送案例,有效精准服務、預防風險、化解難題﹔創新解決因犯罪在大陸受審的台灣居民依法適用緩刑和假釋難題,建立涉台社區矯正基地,試行涉台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制度﹔堅持一線服務項目建設,助推漳州古雷騰龍翔鷺項目整改修復工作,實行涉台庭異地辦公,成立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零距離”靠前服務。

23 構建“三全三融入”調解機制(漳州法院)

漳州法院積極推進多元糾紛解決機制與基層社會治理有效融合,構建了“三全三融入”調解模式漳州樣本,即融入基層、大局和特色搭建調解平台,實現調解功能全面覆蓋﹔融入分流速裁快處,線上解紛提速,集成信息共享,實現調解模式全速提效﹔融入職責一把手抓,聯動多級聯調,社會多元拓展,實現調解隊伍全員拓展。設立40個人民調解工作室,推廣巡回辦案車,選聘803名便民服務聯絡員﹔成立40個涉企糾紛調解室,服務企業創新創業﹔創建黃志麗法官工作室、陳少華法官工作室、黨員調解網絡等多樣糾紛化解模式﹔借力QQ遠程視頻、微信群聊等,建立“二維碼直通法庭”、微信公眾號專欄預約調解﹔研發依托微信平台的綜合集成式網上訴訟服務中心,實現糾紛“速遞”﹔調動社會力量,共建立特邀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名冊32個,建成527名特邀調解員隊伍,最大限度把矛盾消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一線。

24 健全矛盾糾紛“三合一”訴前導分機制(翔安法院)

翔安法院首創涵蓋訴前解紛、多元參與、平台保障的矛盾糾紛“三合一”訴前導分機制,建立了訴前送達、訴前調查、訴前調解、訴前保全、訴前鑒定、評估和審計等“六位一體”訴前程序,形成了司法輔助人員、調解員、律師、公証機構、行政機關等“多方參與”解紛格局多元解紛體系,研發了訴訟參與人性化、糾紛化解專業化、司法服務多元化、司法送達集約化、輔助辦案智能化等“五項功能”於一體的“好厝邊”訴前案件管理平台。自2017年9月啟動改革以來,通過訴前程序調解成功3056起糾紛,47.01%的糾紛在訴前化解。因採取保全措施使當事人達成和解和撤訴的達29.94%,採取訴前鑒定使當事人達成和解和撤訴的達23.16%。訴訟案件平均審理周期同比縮短14.95天,多次受邀在全國性會議上作典型經驗介紹。“好厝邊”訴前案件管理平台獲評“全國政法智能化建設智慧法院十大解決方案”。

25打造“一網三平台”全在線訴訟平台(湖裡法院)

湖裡法院充分應用信息技術手段,探索建立了以互聯網智慧法院為基礎,搭載“易送達+在線質証+在線庭審”平台的“一網三平台”架構。易送達平台疏“送達堵點”,可有效破解送達對象“驗找難”,減輕送達成本,精准服務審判管理﹔在線質証平台掃庭前准備“盲點”,實現隨時隨地舉証質証、証據歸納分級管理,重塑優化審判流程﹔在線庭審平台祛訴訟成本“痛點”,利用人臉識別技術對當事人身份進行確認,以共享屏幕方式實現在線舉証質証,庭審過程同步錄音錄像,全程留痕,實現足不出戶參加庭審﹔平台還賦予當事人線上、線下訴訟轉化的選擇權,實現自如切換。

26 “三高三創”完善標准化訴訟服務(三明中院)

三明中院堅持高站位驅動、創一流理念標准,高水平建設、創一流環境標准,高要求落地、創一流服務標准,把訴訟服務中心標准化建設作為重點工程來抓,系統推進訴訟服務中心的標准化建設,編立《人民法院司法服務中心標准化工作手冊》,建立服務標准化體系共207項標准。實現“互聯網+司法服務”,68項服務中的47項可在線上運行,21項提供網上辦事指引和流程展示。制定導訴、咨詢、立案、司法救助等60項標准化服務流程,為當事人提供便捷服務。三明中院訴訟服務中心標准化被國家標准委辦公室列為全國第四批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標准化試點項目,成為全國法院系統第一家制定和實施標准化服務的法院。三明中院申報的《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運行規范》福建省地方標准通過驗收並發布實施。

27 構建全市法院統一送達平台(泉州法院)

泉州中院堅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設融合建設,構建全市法院統一送達平台,實行信息化、同城化、網格化、約束化管理,探索綜合破解送達難問題的整體方案。打通與電子卷宗系統文件數據實時對接,實現一鍵發起送達功能,平台與通訊運營商、郵政快遞公司、城鄉社區網格系統實現數據對接。全市法院共組建40個專門送達機構,推行集約化、專業化辦理,以全市164個鄉鎮街道為界,構建半小時法院直接送達圈。將人民法院司法送達工作納入全市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發揮全市2400多個村居社區、5700多名基層網格人員作用,引入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平台,形成線上數據指引、線下精准支援的“天羅地網”。以直接送達、電話送達、短信送達作為突破口,推行“一次送達、次次送達”“首次送達、后續暢通”的送達地址約束機制。

28 建設“O2O智能融合互聯”現代化訴訟服務(連城法院)

連城法院以建設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作為切入,在融合應用、線上線下(O2O)、庭前庭后等三方面上下功夫,先后建立線下人機交互訴訟服務平台、自助立案平台,著力打造“大數據驅動知識學習、跨媒體協同處理、人機協同增強、群體集成智能”的智慧法院新生態。在線下實現法院網、法院媒體矩陣、多元化糾紛化解系統、電子導訴系統、訴訟服務自助系統等平台的無縫對接。在線上建立全流程在線的“一站式”在線法院平台、智能微信導訴機器人、微法院小程序等應用平台體系,可提供全流程在線的立案、調解、開庭、送達等便捷服務,同時亮相了“刷臉查案”“微信送達”“執行線索在線提交”等特色功能。先后獲評2017年“互聯網+”司法創新活動最佳創新獎,全國政法綜治智能化建設“智慧法院十大創新案例”獎,多次在全國性會議上介紹推廣經驗。

29 打造四位一體生態司法“南平模式”(南平法院)

南平中院與南平市政府聯合制定出台《生態環境資源案件協作執行聯動機制》,與市林業局、司法局共同設立訴前化解辦公室200多個,形成了覆蓋“市、縣、鄉、村”四級的化解網絡﹔注重實現生態司法從懲處涉林犯罪向污染、土地、水域等全生態環境領域覆蓋拓展,從事后懲處向全程全域綜合治理拓展,從單純辦案向傳播環保法治理念拓展﹔設立生態環境修復專項資金,發出“補植令”“管護令”,開展增殖放流活動,推進就地、異地、異類到公益水域、林地、農田等多層修復模式﹔打造“一院一基地”工程,集“生態理念傳播、生態成果展示、生態法治教育、生態文化推廣”等功能於一體的一批生態司法教育實踐基地陸續建成開放,接待社會各界人士近8000人次。

30 創新海洋生態修復保險機制(霞浦法院)

霞浦法院在全國率先引入保險機制,積極推進海洋生態修復工作規范有序開展。與保險公司簽訂《生態環境救助保險合作協議》,確定被告人(侵權人)向法院繳納生態修復資金,法院再將生態修復資金轉入保險公司專門賬戶,保險公司則將生態修復資金納入承保范圍,體現為附加保險條款的生態修復資金,並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將生態修復資金用於生態修復工程,生態修復工程竣工后經驗收合格,再由保險公司將生態修復資金直接支付給承建商。同時,積極與廈門大學法學院共建“法學教育實踐基地”,開展海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創新機制研究,建立完善“海洋生態司法審判→生態修復資金的確定→司法與保險銜接→第三方承建生態修復工程→海洋生態基地建設”的海洋生態修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