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舉措介紹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堅持大會報告和專項報告工作制度,省法院就執行工作向省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報告,並認真抓好常委會審議意見落實。認真辦理代表、委員意見、建議和來信,完善院領導領銜辦理、跟蹤反饋等機制,代表建議29件、委員提案18件全部辦復,並及時轉化為指導性意見和具體措施。制定和落實人大代表聯絡工作規劃,邀請代表參加重要會議和活動、開展專項視察等,通過各種形式及時通報法院工作,發送《法院工作情況》簡報27期,手機報41期。健全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人民團體密切聯系的工作機制,邀請社會各界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人民法院監督員等,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改進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