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司法改革配套舉措

舉措介紹

制定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開展刑事案件庭前會議、非法証據排除、法庭調查“三項規程”試點,提高証人、鑒定人出庭率、律師辯護率,深化量刑規范化改革,與公安、檢察機關聯合制定刑事案件類案証據指引,強化庭審核心作用。福州、廈門試點基層法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刑事案件6445件7077人。全面推進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機制改革,促進“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全省法院一審適用簡易程序佔68.22%。在全國率先創新開展“訴訟與公証協同創新”,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發文推廣。審判輔助事務管理創新、網格化送達兩個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推廣的20個司法改革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