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

舉措介紹

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要求,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完善落實各類人員權力和職責清單、工作指引、裁判文書簽署簽發制度等,加強分類定崗、職責分工、辦案模式、團隊管理、績效考核等制度銜接。全省法院均成立專業法官會議,組建新型辦案團隊1433個,確定10個基層法院開展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全省法院院庭長直接辦理案件338525件。加強司法職業保障,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和工資制度改革,做好法官等級確定和晉升、擇優選升以及第二批入額法官遴選工作,完成全省法院第一批1920名聘用制書記員統一招聘,積極推進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