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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媒體報道,珠海市金灣區一小學從2009年秋季開始,對佔用床位的學生一直收取每天2元的午休費,趴桌上午休竟也收費1元。
    小學生趴在桌上午休還得收費,這種看似荒唐、令人不解的行為近日被媒體揭開,迅速引來批評不斷。盡管被披露的廣東珠海市已對“午休費”叫停,但其留給人們的思考卻遠未停止。文教半月談【第15期】與您一齊關注。

質疑:沒有理由的收費 令人驚詫莫名更多>>


珠海小學生需繳1元午休費?

    似乎學生不交費就不是上學似的,隻有交費,學校裡舒服,學生似乎才安然。但是交也得交個有理由,如果趴課桌午休需交1元,這樣的收費,讓人咋舌,更讓人想不通,這到底是什麼費,是住宿費,怎麼不是在寢室?不是住宿費,這種費應該是家長向學校索要,怎麼會是學校向學生收?

    可是學校依然有理由,而且理由比較充分,一者是有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的收費文件,似乎白紙黑字。另一方面,學校認為,這也是佔用學校資源,應該向孩子收費。

    其實,學生趴課桌午休,是對學生的一種折磨,更是一種傷害,家長應該向學校索要孩子的損失費,而非是學校向學生收費。

    學校是一方淨土,這方淨土干淨的原因,是學校不是為了錢,也不是掙錢的單位,是教書育人的淨土。要掙錢就不是學校了。既然家長把學生交給學校,學校更應該負責任,如果對趴課桌要收費,收費的應該是家長和孩子,家長和孩子應該向學校索要損失費,而非是學校。【詳細】

延伸:午休費背后義務教育職責失守更多>>


小學“午休費”羞辱了誰?

    學校是以教書育人為目的的,負責趴在課桌上午休的學生安全,是其職責所在。雖說為守護午休的學生,會增加老師的工作量,甚至犧牲老師的午休時間,應該給予老師一定的補貼,但無論怎麼補貼,都是學校的事,怎麼能要學生掏腰包呢?畢竟,學生是沒有收入來源的特殊群體,不是消費者,理應特殊照顧。否則,放縱這種行為,那麼是不是學校缺乏課桌和老師缺乏津貼費都要學生掏腰包呢?

    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新建居民區理應配套建設相關學校,問題是,許多地方並沒有做到位,從而導致義務教育資源緊缺,滋生出各種亂象行為來。如廣東東莞陽光二小由於資源有限,學校採取搖號方式決定學生午休等。無論是收取“午休費”,還是“搖號午休”,等等這些,都像學校要學生背課桌上學一樣,折射出對義務教育投入的不足,以致“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在一些地方政府那裡成了一句口號。說穿了,這體現了地方政府義務教育職責的失守。畢竟,按照《義務教育法》,學生應該就近上學﹔因不能就近上學而滋生的午休行為,是地方政府義務教育職責失守,其成本不能由學生“埋單”。【詳細】

析因:誤讀政策的不僅僅是學校更多>>


如何打破午休收費的僵局

    2012年9月,洛陽第55中學因每月收學生8元午休費而引發爭議,當時,學校給出的理由——誤讀了相關政策。但學校最終退還了“午休費”,並將責任人停職。這一次,找罵的“午休費”又浮出水面。不過,校方竟然拿出了有力的依據——物價部門的收費許可証。既然“午休費”師出有名,學校收費焉能不理直氣壯?

    查閱國家教育部、發改委在2010年出台的關於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筆者發現,其中沒有明確標明允許收“午休費”,但也沒有明確杜絕。后來,各省發改委、教育廳出台的跟進措施中,幾乎都提及了“午休費”。不過也都明確指出,收取“午休費”應滿足兩個條件:其一是具備午休條件,其二是學生自願、家長同意是必備的條件。

    可見,當時洛陽第55中的“誤讀政策”之說,也不是空穴來風。當然,珠海金灣的這所小學,也可以用“誤讀政策”做擋箭牌,為自己推脫責任。那麼,讓我們耿耿於懷的就是物價部門的收費許可証了。收費是嚴肅的行政行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物價部門必須核實,才能發証放行。當地物價部門做這些工作了嗎?我們不得而知。【詳細】

希望:別讓午休費增加校園的銅臭氣更多>>


午休費 勿讓校園銅臭成現代化之殤

     義務教育並沒有提供住宿或午休的內容,如果校方對午休學生提供了床鋪,那適當收費也能理解。但學生趴課桌午休,學校並沒有額外支出,憑什麼收費?趴課桌不是躺在床上,根本用不著更換床板,使用水電也是胡扯。且不說大白天教室根本不用開燈,午休的學生除了上廁所和洗手需要用一點水,根本用不掉多少水,平均下來幾個月都未必能用掉一元錢的水費。更何況午休以外的時間,學生也會使用水電,怎麼單單在午休時間收費?公立學校的水電支出本來就是由財政埋單的,不能巧立名目再向學生收取。

    如此奇葩的收費本身已經很離譜了,省糾風辦和物價部門居然還會批准,實在讓人咋舌。

    此種做法不僅損害了政府形象,玷污了教師的聲譽,學校對金錢赤裸裸的追逐也對學生產生了很壞的影響,使他們形成了錯誤的金錢觀和人生觀。現在社會上拜金主義盛行,除了一些媒體、影視劇的不良誘導,與校園裡彌漫的銅臭氣也不無關系。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學生,能指望他們變成思想品德教科書想塑造的有責任感的好公民嗎?反腐工作不能隻盯著官場,也該多重視教育領域,別讓貪財的教育官員和校領導毀了我們的下一代。。【詳細】

熱議“午休費”更多>>


  法律給公民提供了保障自由的權利,把法律當成至高無尚的准則遵循,才能避免權力的滲透,這有賴於制度的改革。“午休費”不受民意影響的出台,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國的法律在限制政府權力上的無作為。可以看出,“午休費”事件中,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通通歸於廣東省教育廳,沒有制衡,“合法”僅是一家之言,“有法可依”也在意料之中。
  “午休費”光明正大的收取背后潛藏著太多無奈。缺乏制衡,隻會使一方獨大,以權力制衡權力,才能防止權力被濫用。在公權力下,民眾只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勢群體,隻有完善法律和制度,民眾才可以在互相制約的環境下坐收漁翁之利,保障個人的權利和自由。